婴幼儿哮喘的诊断标准
更新时间:2024-04-28 04:43:22

(一)婴幼儿哮喘的诊断标准

  婴幼儿哮喘的诊断要结合患儿的临床症状、体征、病史及辅助检查综合判断。患儿多表现为反复咳嗽、喘息、胸闷、气促,肺部听诊可闻及哮鸣音,严重时出现沉默肺。患儿要做支气管舒张实验或脉冲震荡等辅助检查。支气管哮喘诊断无量化标准,应推广肺功能检查,检查结果具有指导意义。有咳嗽、喘息的患儿,需排除哮喘,如天气变化、接触过敏原、运动、情绪波动后出现喘息,哮喘的可能性较大。

(二)婴幼儿哮喘的早期诊断

  一、就诊时可明确诊断

  1、反复发作喘息、气急、胸闷或咳嗽,多与接触变应原、冷空气、物理、化学性刺激以及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、运动等有关,常在夜间和(或)清晨发作或加剧;

  2、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,以呼吸相为主的哮鸣音,呼吸相延长;

  3、上述症状和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;

  4、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、气急、胸闷和咳嗽。

  二、需要结合自然表型和危险因素分析才能诊断

  1、早期一过性(多与早产和父母吸烟有关,大多数患儿与3岁内喘息消失);

  2、早期起病的持续性喘息(3岁前起病,与急性呼吸道病毒感染相关,无个人及家族过敏性疾病史,喘息症状一般持续至学龄期,相当部分病人在12岁时仍然有症状);

  3、迟发性喘息/哮喘(也称IgE相关性喘息,有典型的过敏性疾病背景,哮喘症状常迁延持续至成人期)。若临床疑诊哮喘的婴幼儿患有明显湿疹或过敏性鼻炎,或家族中(尤其是父母)有哮喘或过敏性鼻炎病史,应高度考虑哮喘的诊断。

  哮喘预测指数:

  主要危险因素:

  1、父母有哮喘病史;

  2、患儿有湿疹;

  3、有吸入变应原致敏的依据;

  次要危险因素:

  1、有食物变应原致敏的依据;

  2、外周血嗜酸性细胞>4%;

  3、与感冒无关的喘息;如果疑诊哮喘的婴幼儿在过去一年喘息≥4次,具有一项主要危险因素或两项次要危险因素,则应考虑哮喘的诊断。

  4、需要观察实验性治疗后的反应才能诊断 该类有喘息症状或长期咳嗽患儿按照一般常见的“感冒”治疗无效,按“下呼吸道感染”经过较长时间抗生素治疗亦无效,而应用支气管舒张剂及抗炎(激素、白三稀调节剂)治疗有效,而当治疗停止后症状又恶化,则支持哮喘的诊断。如果用吸入糖皮质激素、白三稀受体拮抗剂或支气管舒张剂治疗无效,则哮喘的诊断需要从新审定。

  5、对任何患有反复喘息和咳嗽发作的婴幼儿都应该被怀疑哮喘,确诊只有通过长期随访、广泛鉴别和观察对支气管舒张剂和或抗炎治疗后的反应。“反复喘息”是哮喘的重要症状,但是,任何“反复”都由第一次开始,因此对曾有一次喘息的婴幼儿一定要定期随访,不可轻易下确诊或除外的结论。

  6、需要进一步的辅助检查除外其它疾病才能诊断。如气管发育异常、支气管异物、肺炎、食物过敏症等。

(三)婴幼儿哮喘的基本病变是什么

  气流受阻,是哮喘病理生理改变的核心,支气管痉挛,管壁炎症性肿胀,粘液栓形成和气道重塑都是造成患儿气道受阻的原因。

  气道高反应性是哮喘的基本特征之一,指气道对多种刺激因素,例如过敏源,理化因素,运动和药物等呈现高度敏感状态,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气道炎症的严重性,气道炎症通过气道上皮损伤,细胞因子和炎症介质的作用,从而就引起了气道高反应性。

  以上健康科普知识仅供参考。

(四)婴幼儿哮喘的诊断标准

  婴幼儿哮喘的诊断标准为:

  1、反复发作的喘息、呼吸困难、胸闷或咳嗽,有夜间加重倾向,多与接触变应原、冷空气、物理和化学性刺激、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、运动等有关;

  2、发作时双肺存在散在弥漫性,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,呼气相对延长;

  3、气道高反应性,气管激发试验阳性,过敏原检测可帮助诊断;

  4、通过使用平喘药能明显缓解症状;

  5、除外其它疾病所引起的喘息、气急、胸闷和咳嗽。

(五)婴幼儿哮喘的症状有哪些

  婴幼儿哮喘与过敏体质有关,有一定的家族遗传倾向。典型的哮喘症状主要是反复发作的喘息、呼吸困难、胸闷或咳嗽,有夜间加重倾向,多与接触变应原、冷空气、物理和化学性刺激、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、运动等有关。发作时双肺存在散在弥漫性,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,呼气相对延长,用平喘药能明显缓解症状。此外,诊断哮喘需排除其它疾病所引起的喘息、气急、胸闷和咳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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